隐私声明
本隐私声明(“声明”)根据《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发布。
(生效日期:2025/02/10)
(最后审查日期:2025/02/10)
1.引言
京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前称为摩根富国保险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LL18181, 许可证号:IS2024224)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根据《1990年纳闽公司法》第4条文定义)(“关联公司”)以及共同控制的实体(统称为“京信”、“我们”)严格遵重并致力于保护您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和您的隐私。
本声明旨在解释根据《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您的个人资料是如何被收集和处理的。通过访问和浏览我们的网站[www.kingsunlifeinsurance.com](“网站”)或购买或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您在此确认并同意您已了解并无条件同意京信根据PDPA、本声明及您与我们之间的协定(如有)中的隐私条款管理、收集、处理、使用、披露和保留您的个人资料。此外,我们不容忍将您的个人资料出售给其他方的任何行为。
2.安全措施
为确保您的个人资料在我们这里得到安全保障,我们已实施包括安全功能在内的政策,以防止任何个人资料泄露和/或阻止任何未经授权访问个人资料。我们所有的员工均需遵守这些政策。
3.我们收集的信息
我们可因申请我们的任何产品、提供服务、遵守任何法律或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发布的指南或出于第6条所列的任何目的而收集您的个人资料。这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a.非敏感个人资料:
(i)姓名和年龄;
(ii)家庭/邮件地址;
(iii)身份证/护照号码;
(iv)联系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v)个人简介/个人资料;
(vi)个人照片或视频图像;
(vii)就业信息;
(viii)财务信息;
(ix)有关投资类产品的投资和风险偏好;
(x)家庭成员/近亲的个人资料;
(xi)与保险理赔、保险及相关产品和服务处理相关的受益人、受托人、受让人或提名人的个人资料;
(xii)网络流览信息,如您电脑的IP地址、浏览活动、通过cookies、网络信标和其他科技收集的信息;以及
(xiii)与产品、服务或您的请求相关的其他个人资料。
b.敏感个人资料:
(i)指纹或DNA数据;
(ii)身体和/或心理健康状况;
(iii)宗教信仰;
(iv)犯罪或涉嫌犯罪的行为;
(v)意见表达;以及
(vi)与产品、服务或您的请求相关的其他敏感个人资料。
4.个人资料的来源
京信可直接和/或间接从您和/或各种来源收集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来源:
a.申请或购买京信提供的任何产品和/或服务;
b.提交保险产品的理赔申请;
c.浏览和/或访问网站;
d.订阅京信的任何新闻通信、通知或更新;
e.通过信件、面对面交流、电话通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京信进行查询和协助,通信可能会被记录以进一步改进;
f.提供您偏好的支付方式、沟通管道、产品和/或服务;
g.参与我们的客户调查;
h.闭路电视(CCTV)或电子媒体的视频或语音记录;以及
i.协力厂商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参考机构、政府或法定机构、医院、雇主、律师以及任何您已同意披露与您相关的信息或此类披露不受限制的其他来源。
5.未能提供个人资料
提供您的个人资料是自愿的,但我们要求您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是强制性的,未能提供这些个人资料将导致以下后果:
a.导致我们无法向您提供所请求的通知、产品和/或服务;
b.导致我们无法向您更新有关网站或我们产品和/或服务的最新资讯或更新;或
c.导致我们无法确定和/或验证您已从我们购买的产品和/或服务类型。
6.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处理和/或使用您的个人资料的目的如以下:
a.开展保险业务,即根据《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许可的保险公司职责进行任何相关活动;
b.履行协定下的义务,包括客户服务、投诉处理、保全,以及与协定相关但不直接相关的任何增值服务,此类协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寿保险、医疗保险、团体保险政策、经纪安排和雇佣合同;
c.在承保和理赔评价期间或保险单有效期间进行必要且合理的调查,以识别任何可能的重大信息未披露、保险欺诈或共谋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健康/人寿保险的目的,向任何医疗从业者、医院、医疗机构或任何曾为您提供医疗服务或拥有您健康记录的人(无论是否为公司)请求和核实信息;
d.用于预防、调查、报告或以其他管道处理实际或涉嫌洗钱、恐怖主义融资、贿赂、腐败、实际或涉嫌欺诈(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欺诈)、逃税、逃避经济或贸易制裁以及一般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目的;
e.遵守任何法律、法规或指南的要求,与任何法律、监管、司法、行政、公共或执法机构(无论是在马来西亚境内还是境外)的任何当前或将来的合同或其他承诺,这些是由我们或任何关联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需要或预期遵守的监管或其他机构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查询、调查、披露或报告要求和/或履行此类法律、法规、指南和/或相关机构的义务;
f.配合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或任何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根据任何适用的马来西亚法律或影响我们的国际条约/协定授权的稽核、检查或调查,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
g.行销(包括直接行销),前提是您未书面指示停止为直接行销目的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h.为任何本条所包含的目的匹配与您相关的个人资料,特别是但不限于上述(d)、(e)和(f)项中列出的目的;
i.研究、稽核目的和风险评估/调查,包括统计/精算研究或数据分析/研究。如果为此目的需要此类数据,您的个人资料不会被公布,仅公布调查/研究结果中的数位、统计数据和一般信息;
j.履行任何合法业务转让计划下的义务;
k.配合或协助其他保险公司或伊斯兰保险运营商或任何保险和伊斯兰保险协会进行的调查;
l.对任何保险中介及其协力厂商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以调查任何涉嫌欺诈、共谋、违反任何法律、规则和法规、行为准则、不当行为或不道德行为或做法的指控;
m.进行再保险;
n.与保险协会和任何信息共享系统共享信息;和/或
o.所有其他处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
(i)处理购买保险单的申请和/或请求建议和产品推荐;
(ii)准备、签发和处理与保险单相关的其他行政事务;
(iii)收取保费和提交帐单;
(iv)处理和结算理赔并支付与您的保险单相关的福利;
(v)购买保险后的定期评价;
(vi)再保险;
(vii)共同保险;
(viii)预防、检测、调查和/或起诉实际或涉嫌保险欺诈和其他犯罪活动;
(ix)建立、行使或捍卫法律索赔;
(x)履行其他特定法律或合同义务;
(xi)开拓新的保险市场,包括产品和服务开发的研究;
(xii)内部管理;
(xiii)根据PDPA的披露原则向协力厂商披露;
(xiv)履行监管或立法义务;和/或
(xv)精算活动;
(xvi)京信产品、服务和设施相关的正常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财务/风险报告、监控和管理;
(xvii)更新和沟通;债务追收;寻求建议或执行法律权利;辅助目的,如设施注册;
(xviii)遵守京信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受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的披露要求;
p.管理您参与我们组织的竞赛或促销活动;
q.招聘和雇用;
r.确保我们的场所和系统的安全;以及
s.与上述任何目的直接相关的其他目的。
7.个人资料的披露
您的个人资料将被严格保密。然而,京信可能会出于第6条所列的目的向以下类别的各方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无论是在马来西亚境内还是境外:
a.其关联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包括其各自的员工、专业顾问、代理人、代表、协力厂商服务提供者、承包商、供应商和销售商;
b.我们的员工、代理人、代表、协力厂商服务提供者、协力厂商呼叫中心、承包商、供应商和销售商;
c.业务合作伙伴、银行保险合作伙伴、财务顾问、保险经纪人、保险中介、再保险公司、共同保险公司、再再保险公司以及行业协会和联合会;
d.理赔调查公司或需要为理赔目的处理个人资料的其他方;
e.相关政府机构、执法机构、法院、法庭、监管机构和/或法定机构或组织或我们根据义务或要求或预期需要披露的任何其他方,以遵守法律和监管义务;
f.医生、医学专家、医院、诊所或医疗机构;
g.我们的审计师、顾问、律师、会计师、基金经理或其他与我们业务相关的专业顾问,按照严格保密原则被指定为我们提供服务;
h.银行、信用卡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用于收取或退还任何到期或应付款项;
i.您允许的任何方或(视情况而定)您的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法定个人代表、受益人、受托人、受让人或提名人;
j.信息共享系统,用于促进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换,以便于欺诈预防和检测;
k.对调查保险中介及其协力厂商服务提供者违反任何法律、规则和法规、行为准则、不当行为或不道德行为或做法的指控有必要披露的任何方;
l.根据成文法律、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进行调查所需的任何方,或根据法院命令需要披露的任何方;
m.其他为我们和/或任何关联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和/或保险协会提供行政、电信、支付、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或其他服务的协力厂商服务提供者,以履行上述第6条所述的目的;
n.任何相关方,以便于您对我们产品或服务的请求;
o.信用参考机构、债务追收机构和/或协助债务追收功能的其他方;和/或
p.我们可能转让或拟转让任何部分业务或资产的任何个人或公司。
8.个人资料的转移
我们可能会在执行本声明中列出的任何目的时将您的个人资料转移到马来西亚境外。
9.撤回处理您个人资料的同意及请求停止或不开始处理的权利
a.您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访问网站即视为无条件同意京信为上述第6条所述的所有目的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您可以选择:
(i)限制或撤回您对我们处理您个人资料的同意;
(ii)请求我们停止或不开始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如果该处理正在或可能对您或他人造成重大且不当的损害或困扰;或
(iii)请求我们停止或不开始为直接行销目的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以书面形式写给我们,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声明第15条提供的合规官的电子邮箱地址或邮寄至本声明第15条提供的地址。
b.如果您选择限制或撤回同意,请求停止或不开始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您可以继续与京信互动,但访问产品和服务可能会受到限制,或产品和服务可能会被终止。
10. Cookies的使用
为了为您提供最佳体验,cookies是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发送到您浏览器的小型字母和数位档案。从您的浏览器收集cookies的目的是跟踪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使用我们的网站和/或服务、访问次数和时间。
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浏览器禁用此类设定。然而,请注意,这可能会限制您查看网站上的产品和/或服务。此外,您可能无法访问我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1.访问和更正/更新您的个人资料的权利
a.您有权请求:
(i)访问您的个人资料,需支付任何适用费用;以及
(ii)更正/更新您的个人资料,如果其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或未及时更新,
以书面形式写给我们,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声明第15条提供的合规官的电子邮箱地址或邮寄至本声明第15条提供的地址。
b.我们将尽合理努力在收到您的请求后不超过二十一(21)天内满足您访问或更正/更新个人资料的请求,前提是与您进行适当的验证。
c.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拒绝访问或拒绝更正您的个人资料,例如:
(i)如果我们无法验证您的身份;
(ii)如果我们未获得足够的信息以定位您请求访问的相关个人资料;
(iii)如果我们未获得足够的信息以确定您的个人资料如何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或未及时更新;或
(iv)如果提供访问将披露机密商业资讯。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知您无法满足您请求的原因。
12.个人资料的保留期限
我们将保留您的个人资料,直至其收集目的达成或为满足运营、稽核、调查、法律、监管、税务或会计要求所需的时间。一旦您的个人资料不再需要,它将被销毁或永久删除。
13.未成年人
我们可能会处理未满十八(18)岁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例如当其个人资料用于申请、购买或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时。如果您未满十八(18)岁,我们将寻求您的父母、监护人或对您负有父母责任的人的同意。
14.协力厂商的个人资料
如果您与我们共享协力厂商的个人资料,您声明并保证:
a.您已获得其同意或有权与我们共享此类个人资料,并允许我们根据本声明进行处理;以及
b.提供的此类个人资料准确,并且您承诺在此类个人资料发生重大变化时通知我们。
15.查询和投诉
如果您对本声明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通过以下管道联系我们:
电话:+60(3)97724767(星期一至星期五,公共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下午6点)
电子邮件:发送至合规官的电子邮箱地址info@kingsunlifeinsurance.com
邮寄:
合规官
京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前称为摩根富国保险有限公司)
Level 1, Lot 7, Block F,
Saguking Commercial Building,
Jalan Patau-Patau,
87000 Labuan F.T.,Malaysia.
16.本声明的修订
京信可能会不时审查和更新本声明。您可以登入我们的网站获取本声明的最新版本。为避免疑义,您在本声明的修订、更正和/或更改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网站或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此类修订、更正和/或更改。
17.语言
本声明以英文和中文发布。如果这些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